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中层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8512
为适应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检测”)“五化五做”发展要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层管理岗位进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职责
(一)具体岗位:检测研究中心主任、市场开发部(法律事务部)部长等中层正职岗位8名;检测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工程师等中层副职岗位17名。
(二)岗位职责
1.检测研究中心主任:主持检测研究中心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抓好中心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中心“党建、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推动中心“做专做精做强”。
2.检测研究中心副职: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生产、经营、技术、质量、管理等各项分管工作,确保完成任务目标;落实“一岗双责”,共同推动中心“做专做精做强”。
3.市场开发部(法律事务部)部长:主持市场开发部(法律事务部)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与上级主管部门、大客户等保持良好沟通;牵头负责市场开发、经营协同与激励、合规管理、资质管理等各项工作,整合发挥资源优势,推动落实“区域化”“市场化”“规范化”等工作。
二、报名范围
建工检测全体中层管理人员。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抗压能力和综合素质;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意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勤勉尽责;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现任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同职级岗位或低于现职级岗位的,不受资格条件限制。
2.现任中层副职竞聘中层正职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4)2021年10月31日及以前担任中层副职;
3.特别优秀的,年龄、学历、职称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竞聘: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竞聘程序
本次竞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答辩、考察、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9月25日至10月8日17:30,节假日期间正常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有意者可登录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中层管理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附件1),通过邮件投递方式报名。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打包命名(如“001+张三+139********”),发送至指定邮箱ajjckj@163.com。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序编号打包发送,其中(1)(2)(3)(4)项为必须提供材料:
(1)《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中层管理岗位竞聘上岗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4)近两年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价材料(不超过1500字);
(5)获奖证书、代表性工作成果和其他辅助证明个人任职及能力的非涉密材料。
未按格式要求投递报名材料的视为作废,邮箱收到报名表后系统会自动回复信息,请勿重复投递。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公司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含)3人,进行公开竞聘。竞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竞聘公告职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聘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全过程。
(三)竞职答辩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岗位匹配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依据竞职答辩成绩,结合岗位要求,竞聘者一贯表现、工作实绩等综合考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五)聘任及其他
履行相关组织程序后,提交公司党委研究决定聘任事项。公司党委可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统筹研究决定聘任事项。如在资格审查、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等竞聘过程中,出现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经公司党委研究,可调低比例要求或减少、取消竞聘岗位。公司党委对本次竞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竞聘提拔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竞聘工作在建工检测党委领导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由公司党委工作部具体实施。
(二)本竞聘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负责。
(三)联系人:张部长(电话:0551-65152262),周女士(联系方式:18156825290)。
(四)监督电话:0551-65152273。